政策推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创新产品的通知

2021-09-26 16: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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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推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创新产品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创新产品的通知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机构和企业:

  为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我市科技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深圳市创新产品征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再次征集一批创新产品,编制有关推广应用目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征集领域

  本次征集面向以下八个领域(见附件1):

  ①计算机通信设备和其他电子信息产品;

  ②教学与科研仪器仪表设备及试剂;

  ③医疗器械、装置及药品;

  ④交通运输装备;

  ⑤应急和安防设备;

  ⑥城市管理专用设备;

  ⑦办公设备设施;

  ⑧电气机械及器材。

  本通知所述“深圳市创新产品”,包括“创新产品”和“首台(套)产品”两大类别。其中:

  1.创新产品是指本市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新设计等,研发生产的性能可靠、品质优良、取得较好销售业绩的产品。

  2.首台(套)产品是指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即在征集起始日前一年内(即2020年9月15日-2021年9月14日)首次实现销售或尚未实现销售的创新产品。

  二、产品申报的条件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

  1.申报单位依法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2.申报单位设有研发设计机构,作用发挥良好,拥有持续创新能力,研发投入强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3.申报单位拥有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及其注册商标所有权。

  (二)申报产品的条件。

  以下条件如未做特别说明,适用于创新产品和首台(套)产品,核心指标相同的不同系列/型号产品可以作为一项产品进行申报。

  1.申报产品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A类。

  2.申报产品研发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新技术、新工艺和创意设计等,已申请或已获得国家批准的专利权(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3.申报产品创新程度高。产品在结构、材料、工艺乃至科学原理和技术路线上有重要改进和创新,主要技术指标与性能参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

  4.申报产品质量可靠。产品功能完善、性能良好、安全可靠。创新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首台(套)产品销售收入不作要求。

  5.申报产品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的(如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产品),应已获得国家或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生产许可资质;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已获得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

  6.申报产品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生产制造(上年度主营收入超过5亿元的企业申报的产品,不受产地限制)。

  7.申报产品适合政府采购。

  (三)优先范围。

  近两年内获省部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发布的创新产品,仍在有效期内的,优先列入目录。

  三、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报产品应提交的基础材料。

  以下材料应当提交:

  1.深圳市创新产品/首台(套)产品申报表(附件2、3);

  2.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上年度纳税证明;

  5.公共信用信息部门出具的申报单位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6.申报单位设立研发设计机构的相关佐证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机构成立文件、统计部门税务部门核定相关材料等);研发设计机构已获市级以上研发设计创新载体认定的,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7.拥有产品知识产权(含商标证)的佐证文件;

  8.申报产品市场销售情况佐证说明(发票总额需超过100万),首台(套)产品不作要求;

  9.申报产品产地佐证说明(提供如原产地证明、产品出厂、外包装、检验检测认证等材料,材料须明确标示出:生产/制造商(地址));

  10.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申报产品核心参数、技术指标、功能性能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相关证书等;

  11.国家及省市对申报产品具有生产、销售等相关规定及特定要求的,需提供产品符合规定及要求的证明文件;

  12.属于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近两年认定的创新产品的,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3.申报单位提供材料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附件4)。

  (二)其它佐证说明材料。

  以下材料鼓励提交,将有助于对产品的评价:

  1.企业获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市长质量奖、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佐证说明材料;

  2.申报产品在深配套情况佐证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核心零部件在深圳的供应商情况、代工厂商情况、产品配套情况等,如相关合同协议);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佐证材料;

  4.产品经具有资质的科技查新单位对主要创新点、关键功能和核心指标等进行专业查新而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5.其他有关产品创新性先进性、质量可靠性等佐证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样品样机图片/相片、产品研发和设计流程文件、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工装、检测手段、技术标准等规范文件、工艺技术资料文件、用户使用(试用)报告、有关部门推荐意见、行业协会或者行业专家推荐意见等;

  以上材料如涉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可酌情脱敏处理后提供。

  四、申报程序

  1.请按照指南中的申报材料顺序装订申报材料,指南中未提到的说明材料放在材料的最后,编写页码及目录,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复印后胶装(盖骑缝章)。

  2.首台套产品使用蓝色封面,创新产品使用白色封面。

  3.电子文档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0日18:00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7日18:00

  4.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含附件材料)无需盖章,合并成PDF格式文档提交;附件5单独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电子文档和附件5请发送邮箱:lincw@szxjzzy.com。

  5.纸质版报送地址(为便利企业申报,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受理):福田区深南中路3024号航空大厦18楼深圳市先进制造业联合会。

  6.咨询电话:13602513257(微信同号)、83678740。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填报,鼓励各行业组织推荐。

  附件1.产品领域

  2.深圳市首台(套)产品申报表

  3.深圳市创新产品申报表

  4.承诺书

  5.项目摘要

  (联系人:夏春州,电话:88102247)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3日


以上信息来源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可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原通知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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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众创空间协会

深圳市众创空间协会由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南山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指导,由深大工研院、中国科技开发院、深圳硅谷大学城创业园、深圳市南山科技事务所、深圳创新设计研究院、中洲科技等机构发起成立的社会组织。

协会围绕市区双创发展战略,通过汇聚深圳市内的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专业产业园等创新孵化载体,联合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管理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为创新创业企业和创客提供优质的产业空间和服务。

协会自成立以来得到各界政府、创新孵化载体、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以及创业者的高度关注与肯定,现已联动双创服务对象超过300家。整体覆盖深圳市各区,遍及惠州、湖南、山东等地。

协会紧紧围绕双创生态体系和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规划,在政府服务、科技培训、投融资服务、企业服务、科技交流、区域联动、产业研究等方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中国生产力学院深圳分院

中国生产力学院由科技部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成立,以“创新、创业、创富”为办学宗旨,广泛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建立“协会 大学 基地”的职业教育模式,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朝着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2017年9月,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授权深圳市众创空间协会作为中国生产力学院深圳分院,开展全国创新创业及创新孵化载体培育提升等专业培训,培养大量专业化、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国创业转型升级提供大批合格的高端人力资源。

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联盟

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联盟是由深圳市众创空间协会、深圳海外联谊会青年委员会、香港青年议会、香港青年联会、香港深圳社团总会青年委员会、澳门深圳经济文化促进会于2017年共同发起的联合组织,旨在促进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交流合作、帮助深港澳青年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实现个人创新创业理想。

联盟成员之间将各自发挥优势资源开展项目的对接和全链条的科技孵化服务,推动联盟创新资源的集聚及流动,优化资源配置,同时,联盟将整合各方优势,打造高质量的品牌活动,开展创新创业人才交流对接活动,共同推动活跃深港澳创业圈,助力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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